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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內政部】「就讀大學校院役齡男子申請休學服役專案」

教育部 函
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14年3月17日
發文字號:臺教學(六)字第1140025080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內政部原文 (A09000000E_1140025080_senddoc1_Attach1.pdf)

主旨:函轉內政部重申「就讀大學校院役齡男子申請休學服役專案」應尊重就學役男意願,請各大專校院遵循辦理,請查照。

說明:
一、依內政部114年3月4日發台內役字第1141160311號函辦理。
二、查「就讀大學校院役齡男子申請休學服役作業規定」第1點規定,為利就讀大學校院役齡男子(以下簡稱役男)生涯規劃,得依其意願,於在學期間預為規劃休學並申請於寒假或暑假梯次入營服役,退伍後返校復學。次查「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實施指引」略以,為因應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職涯發展需求,配合兵役政策推動,於不影響學生專業能力培養及不變動畢業學分條件之前提下,依其就學期間申請服役之選擇,提供相關彈性修業措施,支持有意願之就學役男得於就學期間同時完成服役及修畢學位。
三、按上開規定,旨揭專案係個人依職涯規劃提出需求,並由各大學校院支持有意願之學生於就學期間完成服役及修畢學業,請各校尊重就學役男個人意願,以維護其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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